因为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两大问题,郭蓉证券又收到了三张罚单
日期:2023-07-22 13:40:24 / 人气:256
就在一周前,该公司及其员工因违反投资银行业务而受到“双重处罚”后,郭蓉证券又因违反研究业务收到了三张罚单。
7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披露了针对郭蓉证券研究业务的三项监管措施。
经查,郭蓉证券出具证券研究报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制度规定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如证券研究报告内部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完善,研究池管理中内控管理有效性缺失,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性审查不足,第三方发布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等。二是证券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部分研究报告内容表达不严谨,分析与结论缺乏逻辑一致性,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稿件不完整。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郭蓉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加强对出具证券研究报告的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此外,徐谦作为时任郭蓉证券研究与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作为公司证券分析师,张志刚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引用信息未注明来源、稿件不完整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分别对徐倩、张志刚出具警示函,督促其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执业行为。
据了解,这是郭蓉证券年内第四次被监管。7月12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决定,对郭蓉证券出具警示函。
经查,郭蓉证券以“财务顾问”名义实施蒲公英项目过程中,未制定相关合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展业行为,反映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本项目工作底稿归档不完整,不规范。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郭蓉证券出具警示函。
1月10日,江苏证监局在官网发文称,因郭蓉证券在马虹物流推荐上市中未能勤勉尽责,对郭蓉证券及项目负责人张志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马虹物流也于1月9日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月6日,因债券业务违规,内蒙古证监局对郭蓉证券采取监管措施,责令改正。与此同时,时任郭蓉证券分管债券业务的副总裁杨亮也因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实践能力评价结果,郭蓉证券仅获得C级评级,排名较低。"
作者:万泰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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