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日期:2023-04-10 18:45:39 / 人气:338

划施行考核管理方法》及《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授予鼓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鼓励对象名单》”)。(2)企业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4日在企业外部对本次拟鼓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停止了公示,公示工夫共10天,企业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外向监事会提出反应意见。至公示期满,企业监事会未收就任何组织或团体对本次拟鼓励对象提出的异议。(3)监事会对拟鼓励对象的核对方式企业监事会核对了《鼓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鼓励对象与企业或企业子企业签署的休息合同、拟鼓励对象在企业或企业子企业担任的职务等。二、监事会核对意见依据《管理方法》《企业章程》、本鼓励方案的相关规则及公示后果,企业监事会宣布如下核对意见:1、列入《鼓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企业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规则的任职资历。2、鼓励对象的根本状况失实,不存在虚伪、成心隐瞒或致人严重曲解之处。3、鼓励对象不存在《管理方法》中规则的不得成爲鼓励对象的以下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买卖所认定爲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爲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严重守法违规行爲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许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企业法》规则的不得担任企业董事、初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则不得参与上市企业股权鼓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列入本鼓励方案初次授予鼓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契合《管理方法》《上海证券买卖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则的鼓励对象条件,契合本鼓励方案规则的鼓励对象条件。本鼓励方案的初次授予鼓励对象爲企业(含子企业,下同)任职的初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以为需求鼓励的其别人员。不含思特威独立董事、监事、独自或算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践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企业监事会以为,列入《鼓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契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规则的条件,契合本鼓励方案规则的鼓励对象范围,其作爲本鼓励方案的鼓励对象合法、无效。特此公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无限企业监事会2022年8月5日

作者:万泰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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